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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盘水市财政局 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面向全省公开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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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根据工作需要,六盘水市财政局决定面向全省公开竞争性选调4名工作人员。为确保选调工作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调职位及人数

六盘水市财政局副科级及以下工作人员4名(行政编制)。

二、选调范围

全省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在编在岗的公务员或已进行参公登记的参公管理事业人员。

三、选调条件

(一)报名条件

1.思想素质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有较强的事业心、责任感和敬业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和2年以上公务员或参公管理工作经历

3.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所学专业为经济学类、工商管理类、公共管理类、管理科学与工程类、法学类、土建类、电气信息类、新闻传播学类、中国语言文学类

4.年龄在40周岁以下(197761日以后出生)

5.具有一定的语言文字表达能力,熟悉计算机操作,服从工作安排

6.在本职岗位上工作实绩突出,领导和群众公认,历年年度考核为称职以上。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参加公开选调:

1.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的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2.受党政处分期间或者未满影响期限的;

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到定向单位工作未满服务年限或对转任有其他限制性规定的;

4.尚在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的;

5.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调程序

选调程序按照公告、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政审、试用、调动等8个步骤进行。

(一)公告。在中国凉都·六盘水网站、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六盘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发布选调公告。

(二)报名。采取个人意愿与组织推荐的方式进行。由本人申请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经所在单位党委(党组)和同级组织人事部门同意;组织推荐的,须征得本人同意。报名人员须如实填写《六盘水市财政局公开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表》)。

1.报名时间:2017619日至630(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周末除外

2.报名地点:六盘水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六盘水市钟山区花渔路14号),联系电话:0858-8333262、0858-8324972。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符合条件的人员需填写《报名表》(一式两份),并附本人近期一寸同底免冠彩色照片4张。《报名表》可从中国凉都·六盘水网站、六盘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六盘水市财政局门户网站选调公告中下载或到六盘水市财政局人事教育科领取。报名需同时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或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公务员登记表或参公登记表、近三年年度考核登记表复印件(需盖单位公章)

报考人员的《报名表》必须按要求填写清楚并盖章,信息填写不真实、不完整或填写错误的,责任自负;由他人代为报名的,若报名信息出现上述情况,视同报考人员本人填写,由报考本人承担责任。信息填写不真实,一经发现将取消其选调资格。

报名人员应确保所留联系电话准确、畅通。因所留电话不准确或因报考人员原因造成无法联系影响考试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责任。

(三)资格审查。由六盘水市财政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报名资格审查。符合报名资格的参选人数与计划选调人数的比例不得低于3∶1,如比例低于3∶1,予以减少选调人数或取消选调计划。

资格审查贯穿选调工作全过程。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伪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以及在考试和体检中作弊,在考察中进行非组织活动的,一经查实,取消参加选调资格。

(四)统一考试

考试采取百分制,分为笔试和面试。笔试、面试成绩各占总成绩的50%。折算总成绩时,采取四舍五入的方法保留小数点后两位。

1.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主要测试考生的政策理论水平、分析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文字表达能力等综合素质。笔试内容主要包括:《时事政治》、《预算法》、《会计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公文写作及相关处理常识。笔试时间另行通知。

2.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方式进行,主要测试参加选调人员履行职位职责所要求的基本素质和业务水平。按选调计划人数与参加面试人数1∶3的比例,根据笔试成绩由高分至低分的顺序确定面试人员名单。如进入面试人员范围的最后一名笔试成绩相同,则并列进入面试。进入面试人员不按时参加面试的,视作自动放弃,面试成绩记0分。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五)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确定体检对象名单,按体检人数与选调计划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名单。如进入体检人员范围的最后一名总成绩相同时,取面试成绩较高者确定为体检对象。体检标准按国家公务员录用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体检合格人员确定为考察对象。

(六)考察

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德、能、勤、绩、廉方面情况以及是否具备调动资格条件的情况。考察合格人数若达不到选调计划数时,是否进行递补由选调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

(七)试用与调动

考察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试用人员,按规定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无异议的,实行试用;试用时间为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办理调动和任用手续。试用不合格的,退回原单位工作。

纪律监督

(一)本次选调工作严格按照有关纪律和要求执行。选调工作做到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及有关部门的监督。

(二)履行选调工作命题、评卷、监考、体检等职责及办理其他选调事项的人员,涉及与本人有应回避的亲属关系或者可能影响选调结果公正的,应主动申请回避。

(三)为维护选调工作的公正性、严肃性,对违反公开选调纪律的工作人员和报考人员,视其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凡发现并经查实考生在报名、考试、体检、考察、录用等过程中有弄虚作假行为的,取消其录用资格,并追究相关责任。

监督电话:0858-8329300  六盘水市财政局纪检组

(四)本实施方案由六盘水市财政局选调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解释。

附件:六盘水市财政局公开竞争性选调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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